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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母改嫁多年,现在又想回来和我们生活在一起,我该怎么办?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租的房子不够宽裕
养母也不愿生活在老家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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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A1:
你好!如果确实与养母一起生活有困难,建议了解老人自己的意愿,你和弟弟再协商养母的赡养事宜。 如果你和你养母之间存在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形成的收养关系,那么根据《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因此,虽然是养母,你们也应当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老年人养老应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你和弟弟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即使是与养母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也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如果不履行赡养义务,养母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因此,如果你们确实与养母一起生活有困难,建议你和弟弟先了解养母的意愿,是否愿意回老家或者去敬老院生活,由你们支付赡养费,你和弟弟再行商议养母的赡养问题。另外,由于《婚姻法》不仅规定了婚生子女的赡养义务,还规定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有赡养义务。如果你的养母再婚后生育子女,或者与其他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则她的子女或其他继子女也是赡养义务人,你们可以一起协商赡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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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你好!如果承租人受伤是玻璃门质量问题造成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是承租人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则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且要赔偿你的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和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假如说玻璃门只是稍微碰到就碎掉了,很难讲是承租人的责任,此时你就需要承担对方的医疗费,并且还要对玻璃门进行修复。假如玻璃门的损坏是属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或者是过度用力碰撞,造成玻璃破损,其人身损害后果应当由其个人承担,而且你还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或赔偿你的损失。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举证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于房屋是租客在使用,租客如果提出玻璃门质量问题造成自己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举证责任在租客。租客不仅需要证明自己受伤的损失,还应当由其举证证明玻璃门因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破损,并且玻璃破损导致他割伤的事实。3
Q3
A3:
你好!维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随着快递业的繁荣发展,因快递丢失或损毁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护理公司将包通过快递寄给你,这里面涉及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你与护理公司之间构成承揽合同关系,护理公司有义务将修复好的包交付给你;另一个是护理公司委托快递公司将修复好的包交给你,他们之间构成运输合同关系。 合同相对性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虽然护理公司已将你的包交给快递公司发运,但不论何种原因导致丢件、毁损或者快递被他人冒领,护理公司都属于尚未完成货物交付义务,对你构成违约;在运输合同关系中,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疏忽丢件或者在送货时未验证对方身份信息,导致被他人冒领,属于快递公司违约,应当向护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你的包在护理公司交付过程中丢失,应由护理公司向你承担赔偿责任。护理公司在承担责任之后,可以要求快递公司向其承担违约责任。4
Q4
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进工厂身份证是借的,但是我在工厂已经工作11年了,现在公司以我用假身份证,要求辞退我,我可以要求补偿吗?
A4:
你好!公司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金。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如果你与工厂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持他人身份证,以他人名义与工厂订立劳动合同,存在欺诈、隐瞒真实身份的行为,双方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当属无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不当然否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无效。如果你在工厂工作期间,从事工厂安排的工作,接受其管理,领取相应工资报酬等行为的劳动者实际是你本人。你从事劳动的行为并无违反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应尽义务的相关规定,双方之间已实际履行了劳动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故你与工厂双方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即使合同无效,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用人单位同期、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但是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以劳动者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补偿金。5
Q5
A5:
你好!你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被鉴定为职业病的,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享受相应级别的赔偿和待遇。对于此类调岗降薪是否合理,实践中尚存争议。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你经职业病诊断为职业病的,公司应当保障你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安排你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若你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你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你除了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如果公司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医疗和生活保障由公司承担。 关于调岗降薪的问题。根据上述法律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可享受相关待遇。除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外,用人单位有安排适当工作的用工权利。但能否降薪,实践中一部分认为此类调岗降薪有违“妥善安置”的规定,应当按照调岗前工资发放薪水福利。另一部分认为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应按新岗位的工资标准发放。因此,你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当地实际情况,如果不能降薪可进行投诉要求纠正,或申请劳动仲裁。感谢值班律师:
李琳(广东广州)
活着只需满足温饱
生活则为衣食忙碌,偶尔得闲
物质加时间却不等于幸福
亲友在侧
才能消除空闲附带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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